營業設立變更登記
營業登記1.凡公司行號辦妥設立或變更登記後,需向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,申請使用發票或免用統一發票2.如果是小店舖申請免用統一發票者,由國稅局查定課徵每季繳納營業稅
服務專線:02-8252-9852│ 地址:新北市板橋區仁化街177號1樓